井岡山大學集成電路開發(fā)與測試實驗室采購及安裝項目第二次 澄清公告
各潛在投標人:
現對2023年1月20日發(fā)布的招標文件和公告澄清說明如下:
一、原招標文件“最高限價:367.54萬元人民幣”現變更為:“最高限價:349萬元人民幣”。
二、原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中截止時間、開標時間“2023年2月16日9點30分(北京時間)”現變更為:“2023年3月3日9點30分(北京時間)”,其他時間相應順延。
三、原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中開標地點“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(qū)高新區(qū)紫陽大道3088號2樓第10開標室”現變更為:“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(qū)高新區(qū)紫陽大道3088號2樓第11開標室”。
四、原招標文件第四章“投標文件格式”中增加:“分包合同內容(中、小、微企業(yè))明細表”和“分包合同內容(小、微企業(yè))明細表”。
五、此澄清公告為《招標文件》不可分割的部分,原文件相應條款與本公告有不一致之處,以本公告為準,請及時下載澄清文件。
井岡山大學
2023年2月14日